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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 務 條 款
  • 註 冊 資 料

    用 戶 授 權 hk852.to 可 向 第 三 方 透 露 包 括 其 的 註 冊 資 料 在 內 的 資 料 庫。 如 果 用 戶 提 供 的 資 料 不 準 確,hk852.to 保 留 終 止 向 用 戶 提 供 服 務 的 權 利。

  • 服 務 條 款 的 修 改

    hk852.to 會 根 據 情 況 不 時 修 改 服 務 條 款。 如 果 你 在 服 務 條 款 修 改 以 後 希 望 繼 續 使 用 hk852.to 的 服 務,你 必 須 同 意 修 改 了 的 服 務 條 款。

  • 服 務 的 修 訂

    hk852.to 保 留 隨 時 修 改 或 中 斷 服 務 而 不 需 知 照 用 戶 的 權 利。 如 果 hk852.to 行 使 修 改 或 中 段 服 務 的 權 利, 則 無 需 對 用 戶 或 任 何 第 三 方 負 責。

  • 濫 發 電 郵

    用 戶 同 意 不 會 使 用 hk852.to 轉 址 的 名 義 發 連 鎖 信 件, 垃 圾 郵 件, 大 量 濫 發 電 郵 或 廣 告 郵 件( 商 業 或 非 商 業 性 質 )。

  • 用 戶 的 帳 號、 密 碼 和 安 全

    用 戶 一 旦 註 冊 成 功, 將 得 到 一 個 帳 號 和 密 碼。 如 果 用 戶 不 妥 善 地 保 管 好 自 己 的 帳 號 和 密 碼, 將 為 此 產 生 的 後 果 負 擔 全 部 責 任。 另 外,用 戶 要 對 其 使 用 帳 戶 中 產 生 的 所 有 活 動 和 事 件 負 全 部 責 任。 用 戶 可 隨 時 根 據 指 示 改 變 密 碼。 用 戶 同 意 若 發 現 任 何 非 法 使 用 其 帳 號 或 其 他 違 反 安 全 規 定 的 情 況, 應 立 即 通 報 hk852.to

  • 轉 向 網 址 的 網 站 內 容

    用 戶 知 道 並 同 意 hk852.to 提 供 的 服 務 是 不 允 許 用 戶 註 冊 的 轉 向 網 址 的 網 站 包 含 任 何 恐 嚇、 誹 謗、 淫 穢、 騷 擾、 冒 犯 性 內 容, 以 及 由 此 產 生 的 任 何 侵 犯 第 三 方 知 識 產 權 或 犯 罪 行 為。

  • 拒 絕 提 供 擔 保 的 聲 明

    用 戶 明 確 地 同 意 由 用 戶 個 人 承 擔 使 用 服 務 的 風 險 及 責 任。

    hk852.to 都 明 確 表 示 不 向 用 戶 作 任 何 保 證, 不 論 是 明 示 或  暗 示 的, 包 括 商 業 上 使 用 的 擔 保、 不 受 到 侵 犯 等。

    hk852.to 不 保 證 服 務 一 定 能 滿 足 用 戶 的 要 求, 也 不 擔 保 服 務 的 及 時 性、 安 全 性、 不 會 出 錯、 不 中 斷。 hk852.to 拒 絕 提 供 任 何 擔 保, 包 括  及 時、 順 利 的傳 送, 及 修 改 軟 件 中 的 缺 陷。

    hk852.to 對 在 本 服 務 上 進 行 的 任 何 商 品 購 物 服 務 或 交 易 都 不 作 擔 保。

    用 戶 不 會 從 本 服 務 中 收 到 口 頭 或 書 面 的 意 見 或 信 息, 也 不 會 在 這 裡 作 明 確 擔 保。

  • 有 限 責 任

    hk852.to 對 任 何 直 接、 間 接、 偶 然、 特 殊 及 隨 後 產 生 的 損 害 不 負 責 任, 這 些 損 害 來 自﹕ 使 用 本 服 務 或 不 能 使 用 本 服務, 在 網 上 購 買 商 品 或 服 務, 在 網 上 通 過 本 服 務 進 行 交 易, 他 人 非 法 使 用 用 戶 的 轉 址 服 務 或 更 改 用 戶 的 轉 址 傳 輸 或 信 息, 而 且 包 括 並 不 局 限 於 損 失 利 潤、 丟 失 數 據 或 其 他 無 法 確 定 的 損 失, 即 使 hk852.to 事 先 已 被 知 會 這 種 損 害 的 可 能 性。

  • 宣 傳 信 息

    hk852.to 或 / 及 第 三 者 有 權 向 用 戶 及 使 用 本 服 務 的 第 三 者 寄 發 或 / 及 發 出 廣 告 及 宣 傳 資 料。 此 類 廣 告 及 宣 傳 資 料 可 能 來 源 于 hk852.to 之 外 的 第 三 者 , 所 以 hk852.to 並 不 對 此 類 廣 告 宣 傳 資 料 的 內 容 負 責 , 用 戶 同 意 hk852.to 無 需 為 此 負 責 。

  • 損 失 責 任

    用 戶 同 意 不 對 hk852.to, 其 所 屬 管 理 人 員 及  合 作 伙 伴 追 究 任 何 損 失 責 任 , 並 為 其 造 成 的 所 有 後 果 負 責, 包 括 由 於 用 戶 使 用 hk852.to 而 引 起 第 三 者 的合 理 的 律 師 費 用, 用 戶 因 違 反 使 用 規 則 而 造 成 的 任 何 後果, 及 用 戶 或 其 他 使 用 用 戶 帳 戶 的 其 他 使 用 者 的 過 失, 以及 由 此 產 生 的 任 何 侵 犯 第 三 方 知 識 產 權 或 犯 罪 行 為。

  • 法 律

    轉  址 服 務 條 款 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的 監 督, 不 包 括 與 法 律 條 款 有 爭 議、 抵 觸 的 內 容。 本 文 件 的 中 文 版 僅 供 用 戶 參 考 , 如 果 中 文 譯 本 和 英 文 原 文 發 生 衝 突 , 應 以 英 文 原 文 為 准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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